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入股合同協議書篇一
甲方: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__廠、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占股70%;乙方出技術,占股30%。
二.合作項目:
____。包括各種__________。
三.合作時間
暫定_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修訂簽新協議。
入股合同協議書篇二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投資以自愿為原則,以股東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共同經營于都長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把股東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項目名稱:
經營項目: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股份
1.(1)甲方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的原始股。
(2)乙方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的原始股。
(3).甲方擁有技術入股,系無形資產,享有_______%原始股
2.本合伙資本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四條贏余分配與債務分擔
1.贏利分配,以公司賬本為依據,按股權比例分配。次年_______月根據本年項目盈余40%分紅一次,其余部分作為盈余公積用于公司周轉,當盈余公積達投資總額200%時,提高分紅比例,提高比例由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決議。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公司資產償還,公司資產不清償時,以各股東的股份比例承擔無限責任。
第五條入股,退股、股權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2.股權轉讓:
(2)原始股轉讓給現股東,轉讓者有自主權,股權轉讓給現股東以外第三人需提前3個月召開股東大會并且經全體股東同意,在同等價位上,現股東享有優先收購權。
3.退股:
(1)3年內股東不得退股;
(2)需有正當理由退股;
(3)退股需提前6個月召開股東大會并且經全體股東同意;
(4)退股后以發起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按持有股權比例得到公司資產總額的百分比收益或債務責任。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股東職權與義務責任
全體股東選舉孫繼強為合伙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1.負責人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員工及其報酬事項。
(十)代表公司對外簽署有關文件
股東責任義務: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負責人,決定有關公司負責人的報酬事項;
(三)檢查公司財務
(四)審議批準法人代表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投資總額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第七條注意事項
1.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收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由該合伙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各合伙人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到終止:
(一)合伙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
(七)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一)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處理對外投資及辦理分支機構的注銷;
(五)清繳所欠稅款;
(六)清理債權債務;
(七)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八)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清算如有盈余,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固定資產等大型物件,可做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先由公司內部共有財產償還,不足清償部分最終由各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無限責任。
第九條糾紛解決
1.召開股東會協商相關事項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致通過公司章程,自訂立簽訂協議之日開始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由股東會決議補充或修改,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起人、投資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入股合同協議書篇三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均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甲方于 年 月 日獨立投資于大慶市讓胡路區北方市場號一家美發店。營業面積 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由于甲方發展需要并應乙方誠懇請求。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資 元總資產,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權限始終歸甲方所有。
2甲方投資 元總資產為原始股(已簽訂合約當日為準)共計 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數為投資風險股,原始股始終歸甲方所有,投資股只能作為投資可與甲方分享純利潤分紅不享有資產占有權。
3乙方一次性投資交納投資股股金元給甲方授權乙方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期間,為甲方投資股股東,乙方在此期間可享受與甲方每月純利潤 %分紅。享受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承擔股東責任。股金甲方將永遠不返還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間純利潤 %分紅同時必須承擔每筆店內后期投入流動資金 %(如:店內重大活動、基礎建設、等一切相關費用)
5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相應權益:
5.1可享有每月純利潤分紅。
5.2享受純利潤分紅同時可享受獨立業績提成。
5.3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店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5.4經甲方授權同意后可享有對店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5.5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6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
6.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6.2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6.3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6.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6.5每月賬務有甲方保管、監管。每月核單后簽字分紅。
7紅利分配:
7.1每月 日為紅利分配日。
8.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在本店周邊5公里范圍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8.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9違約責任:
9.1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流動資金,若指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對其損失進行賠償或以減少其持股比例賠償。
10其他事項:
10.1本協議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書面建議。 10.2本協議期滿后不影響雙方以存勞動關系。
10.3本協議為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以上規定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公證人簽名:
年月日
入股合同協議書篇四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協議。
第1條 技術增資
1.1 乙方以電池材料相關技術作為出資:
(d) 以上(a)和(b)和(c)的總和構成本次技術入股的出資內容,與甲方的研發、生產、銷售密切相關,為不可分割的整體。
1.2 經甲方原有股東召開股東大會同意:
(a) 乙方技術出資折合人民幣 圓(rmb)
(b) 乙方以每股 元認購甲方股份。
1.3 本次增資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股份九十二萬五千九百(925,900)股。
1.4 本次增資完成后,甲方注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玖佰貳拾伍萬玖仟貳佰圓整(rmb9,259,200)
1.5 丙方同意放棄對本次增資股份的認購權。
第2條 出資技術的移交
2.1 從本次增資的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所包含的現時應用的所有技術、工藝,以及將來改進和開發的所有技術、工藝,其所有權及一切相關權益屬于甲方。
(a) 工藝流程及各個工序的技術規范和技術參數;
(b) 原料及輔料的配方;
(c) 質量控制點的設置、檢測方式、技術指標、技術參數;
(d) 產品技術指標出現偏差時的調整方法。
在本次工商登記變更后的15個工作日內,乙方將以上相關資料移交給甲方董事會指定的專人保管。
2.3 簽訂本協議后的技術研發和改進,必須有詳盡的記錄,由甲方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
第3條 乙方對本次出資的承諾
3.1乙方承諾擁有三項專利技術的所有權,在簽署本協議時,此三項專利技術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個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3.2乙方承諾,所指三項技術,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在簽署本協議時,沒有通過任何渠道將其應用在其它企業的生產中。
3.3 乙方承諾,乙方移交給甲方的技術資料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 清晰:技術人員能夠明確和掌握有關生產、調整、檢驗、控制的方式。
(b) 完整:包含所有的生產環節和技術細節。
(c) 可靠:真實準確,無重大錯誤和疏漏。
3.4如果甲方提出需要,乙方承諾提供保障生產銷售的相關資料:
(a) 有關原料采購和選擇的資料;
(b) 有關設備采購和調試改造的資料;
(c) 有關客戶銷售資料。
3.5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董事會書面許可,乙方不會將有關技術和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6 乙方承諾,從本次增資工商變更完成之日起,至少在甲方任職5年,職務由甲方董事會任免。
第4條 乙方保密義務
(e) 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4.2 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義務:
(c) 在聘用期終止后,乙方對其在受聘期間獲取的商業秘密仍持續地負有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信息為止。
第5條 權益和風險
除非另有約定,甲方的利潤、風險和損失以及對甲方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現在和將來擁有的所有知識產權,應由股東按照其各自在甲方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和分擔,并以此比例為限。
第6條 乙方違約責任
6.1 乙方同意將全部的九十二萬五千九百(925,900)股質押在甲方董事會,時限為五年,起始日為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完成日。
6.2 質押期間的股份,乙方不得用于轉讓、出讓或設置擔保,但仍享有第9條陳述的權益和風險以及相應的股東表決權。
6.3對于質押的乙方股份,甲方不得將其轉讓、出讓或設置擔保。只有當乙方違約時,經甲方董事會同意,方可拍賣部分或全部質押中的股份,用于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
6.4乙方的違約責任不限于質押股份的價值。乙方造成的損失超過其股份價值時,甲方及丙方仍有權以其它方式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7條 管轄法律
7.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修訂、履行和終止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8條 爭議解決
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的解釋、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所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如果一方將此事的通知提交另一方后30日內仍未通過協商達成解決,可以尋求司法解決。
第9條 其它
9.1 任何一方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權力,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它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權力,不應被視作棄權,并且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權力并不排除對該等權力的任何其它或將來行使。而且,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內容不應構成任何一方對任何權利或權力或索賠的放棄。
9.2本協議不可通過口頭形式被變動,而只能通過各方簽署的書面協議和提交中國有關部門后(如要求)進行修改。
9.3 本協議中的規定應約束本合同各方中每一方的繼承人、繼任者和個人代表,并確保他們的權益。
9.4 各方同意簽署那些為按照有關中國法律和本協議以及對其不時做出的修改實施和履行本協議必須或附帶的艘由文件和從事所有必須或附帶的事宜。
9.5 本協議共簽署 份原件,各方各保留 份。
9.6本協議經甲、乙、丙所有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簽字: 蓋章: 時間:
乙方: 簽字: 蓋章: 時間:
入股合同協議書篇五
住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共同開拓,提高樂器產品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設立有限責任性質的 有限責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注冊為準),為體現雙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個體)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經營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
第三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 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 銀行帳戶,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 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