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詵簡介
唐代·陳詵的簡介
陳詵(1642—1722),字叔大,號實齋,浙江海寧鹽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舉人。由中書舍人考選吏科給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黃河具體規(guī)劃,檢舉殘害百姓的官員,歷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貴州巡撫。后調(diào)任湖北巡撫。時江浙米貴,詵放寬米禁,通盤籌劃,平抑三省米價。原來湖北鹽規(guī),每年需送官府2萬金,鹽商趁此提高鹽價。詵到任,革除此種陋規(guī)。卸任時,鹽商送詵萬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書,轉(zhuǎn)禮部尚書。后老病辭歸。卒謚清恪。著有《周易玩辭述》、《詩經(jīng)述》、《四書述》、《資治通鑒述》等。
...〔 ? 陳詵的詩(8篇) 〕猜你喜歡
九效 其五 醫(yī)國
破紐絕絡兮民不支,不了蘭藏兮舉世無醫(yī)。病在腠兮廢湯熨,未至血脈兮乃施針石。
布指于位兮息至不知,陰陽倒置兮寒涼逆施。內(nèi)實兮餌之桂附,中乾兮反投消以蠹。
喜雨應吳太參二首 其二
坐聽檐虛瀉沸濤,也知真宰養(yǎng)民膏。北窗夢覺增絺绤,南畝人歸罷桔槔。
鄉(xiāng)賽入村喧社鼓,野塘生水受漁舠。雨師先及公田足,為報官家撫字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