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督察篇一
一)全面整治城市客運交通和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由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配合,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制訂我市整治城市客運交通和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整治實施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實施。
1.強化城市客運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我市城市客運交通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嚴重威脅交通安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整治客運交通秩序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公安交警部門、交通行政執法部門、運管部門要聯合行動,加強對城市客運交通客運企業和運輸秩序的清理整頓,停業整頓一批違規企業,處理一批違法違規人員,切實改變某客運形象。加強對城市客運交通客運班車的始發站和終點站的監督管理,對還未納入車站發班的近郊區鄉客車,要加強巡查抽查,有條件的要督促其納入車站發班。重點查處城市客運交通客運班車、定線小客車的違規跨線經營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要組織力量,強化道路管控,對超速、搶客、賴站、隨意上下客等違法違章行為進行嚴厲打擊,重點查處客運班車超速、超載和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
交通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對下線出租汽車、假冒和"克隆"出租汽車等非法從事客運經營行為,開展嚴厲打擊。利用路橋收費卡進行電子識別,在加油(氣)站、武裝檢查站、出租車駕駛員定點用餐地等出租車相對集中的地點,加大執法力度。
對農村和城郊結合部等地租賃小轎車違規從事出租客運,長安面包車違法從事客運經營的,市政府牽頭,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參加,實施聯合整治。
2.清理整頓掛靠經營等違法行為。2006年10月8日-31日,對主城區客運交通客運班車、農村客運車輛的掛靠經營進行清理。各道路運輸企業要開展自查自糾,對掛靠車輛予以清理整頓;未經整頓的不允許上路營運;在規定時間內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運管部門要對經營者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整頓期間,交通、公安、安監等部門要組織力量,對主城區道路運輸企業進行檢查,經查出仍有掛靠車上路營運的企業,運管部門要對其停辦一切運政業務,交通行政執法部門要采取強制措施,依法處理,直至取消經營許可。整頓期間,對清理掛靠車不力的,要嚴肅追究企業領導和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的責任。
3.加大農村客運市場整治力度。各有關單位要充分汲取石柱縣2004年"9?25"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全面排查農村短途客運班線的通行條件,優化農村運力結構,確保運力有效調配,全面推行"經營公司化,調度科學化",采取開設趕集班車、學生專車和學校錯時放假等具體措施,妥善解決農村客運高峰和學校放假期間運力和運量的矛盾,切實解決農村群眾出行難問題。
4.嚴格路面管控執法。
(一)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市公安局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點公路、重點路段設置檢查服務站,實行24小時勤務制度,切實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糾力度。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逐車檢查登記,對超員的客運車輛一律卸客轉運;客運車輛超員20或違反規定客貨混載的,一律依法按上限進行處理;超速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無證駕駛或醉酒駕駛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對違法載人、違法超車、違法會車、占道行駛,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法運輸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必須做到發現一起查糾一起,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按上限處罰。
整治行動期間,集中處理曝光一批嚴重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員,形成從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客車超員50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外,對客運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駕駛人員進行集中學習、整頓,并及時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二)全面清理整頓客運企業。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參加主城區公交客運線路特許經營權競標企業的條件。根據城市客運發展情況,逐步提高對競標企業營運車輛、固定資產和營運資金標準的基本要求。
交通、公安交警、安監部門要加強客運企業的監管,加大檢查力度,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和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企業和責任人進行查處,依法追究其安全管理責任。凡今年內發生過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對客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及駕駛人員分批集中進行3天學習整頓。客運企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經費不到位,安全規章制度和教育學習制度不落實的,要限期整改。交通運管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市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指導意見》的要求,完善制度和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客運企業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增加抗御事故風險能力。
(三)嚴格客運駕駛人員安全管理。駕駛人員違法肇事已經成為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強化對客運駕駛人員的監管是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關鍵。各道路運輸企業要建立嚴格的駕駛人員聘用制度根據違法記錄、事故記錄、駕駛年限等因素,對駕駛人員的聘用制定嚴格的制度;建立駕駛人員安全管理檔案,會同公安交警部門建立駕駛人員違法記錄定期查詢制度,每月定期上網查詢本企業駕駛人員的違法記錄,及時發現和查處駕駛人員的違法行為。近3年內有重大同等責任以上事故記錄的駕駛人員不得駕駛客運車輛;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客運駕駛人員在違法記分未消除之前不得從事客運;1年內有2次超員20以上或1次超員50以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客運駕駛人員,當年內不得從事客運。對有嚴重交通違法、私拉亂運、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行為的駕駛人員,堅決調離或予以解聘。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駕駛人員違法信息通報制度,對客運駕駛員違法信息及時通過媒體予以通報;各道路運輸企業對被通報的客運駕駛員按照以上規定進行處理。公安交警部門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員,一律集中學習考試。對違法駕駛員較多的道路運輸企業,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抄告運管部門,納入道路運輸企業信譽考核。
(四)加強客運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對全市客運車輛進行全面清理檢驗。客運企業必須對每一輛客運車輛建立技術檔案,嚴格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逐車全面檢驗檢測。尤其是城市交通客運車輛,必須按照客車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對于安全技術條件達不到標準的客運車輛必須予以清除下線,不得從事客運。嚴格落實車輛例保檢驗制度和二級維護保養,確保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
對9座以上的客車,屬客運企業的,由公安交警部門督促落實車輛的安全檢驗;屬單位自用的,由車輛所屬單位督促落實車輛的安全檢驗;屬學校接送學生和教職工的,由教育部門和學校督促落實車輛的安全檢驗。
(五)進一步加大危險路段安全整治力度。交通部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06年全市安全生產重點任務及措施的通知》(渝發辦〔2006〕39號)對道路危險路段整治工作的要求,確保今年內完成10處危險路段(省道4處,縣鄉道6處)整治、積極推進縣道"安保工程"和縣鄉道路危險路段100設置警示標志、重點危險路段和部位安裝防撞護欄的目標任務。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調查摸底,并發動駕駛人員提供線索情況,全面排查縣鄉道路重大危險路段,于2006年11月底前,列出清單,制定整治計劃,下達安裝防撞護欄任務。對客流量大、事故多發,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縣鄉重大危險路段,要及時報告政府制訂實施方案,安排財力,優先實施整治。
公路管理部門要再一次對正在進行施工的路段、容易出現地質災害的路段進行全面排查,增設交通安全警示標志,提示駕駛員注意安全通過。公安交警、交通執法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施工和易出現地質災害等路段,加強交通組織和巡查巡檢,對重要路段要指派專人值守,防止事故發生。
(六)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公安、教育、司法、安監等有關部門配合,認真組織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活動,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引向深入。電視臺、廣播電臺要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和交通安全宣傳片;電視臺、廣播電臺、主要報刊要開設交通違法肇事曝光臺和交通安全警示專欄。
強化駕駛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有車單位和車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責任,強化對駕駛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在車輛年檢、駕駛人員檢審和組織對違法肇事駕駛人員學習考試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門要強化對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整治行動期間,客運企業要對客運車輛駕駛人員分批集中開展一個時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安監部門要督促企業開展駕駛人員教育培訓,做到逐人登記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落實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交通安全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是本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是本地區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綜合管理"的要求,明確部門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做到領導重視、認識到位、措施具體、責任明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目標任務的落實。公安、安監、交通、教育、農機、宣傳等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所擔負的職責任務,制訂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切實把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人。
(二)加強督促檢查工作。2006年10月30日前,市政府將組織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各地開展道路整治行動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市政府也將組織檢查組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的督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組織認真、責任落實、成效明顯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行政區域內交通秩序混亂、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和黨紀政紀規定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落實事故責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市政府將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01〕64號)、《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05號)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組織開展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四不放過"(責任未查清、安全防范措施未制定、職工未受安全教育、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分不放過)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查處有關責任人,制定切實有效的事故預防措施。監察、安監等部門必須及時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嚴肅紀律,依法依紀從嚴追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責任。
(四)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各鎮、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要于每月25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工作情況,有重要情況要及時上報;同時,于2006年12月25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階段性整治工作情況的書面報告。
土地督察篇二
推薦閱讀: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視,把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宏觀調控的要求上來,統一到確保例行督察順利驗收上來
按照國家土地督察局對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求,為徹底解決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發現的問題,確保順利通過驗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針對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中認定存在的問題,以消除違法用地、規范管理為重點,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精心組織,集中開展土地利用秩序專項整改,規范土地管理,確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24年土地衛片執法檢查順利通過驗收。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具體職責分工如下:(一)市法院負責受理、審查國土資源等行政執法部門申請強制執行的違法用地案件,及時作出裁定,履行強制執行職能。
(二)市檢察院負責審查、起訴涉嫌違法用地犯罪的嫌疑人。
(三)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制止和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對土地違法案件立案調查,依法做出處罰決定并限規定時間內落實到位;及時移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向監察機關提出對違法責任人的處分建議;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移送案件。
(四)市監察局負責審查違法用地案件的處分建議,及時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督促檢查各單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監督各單位履行監管職責情況。(五)市公安局負責偵辦涉嫌違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市國土資源局等行政執法部門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六)市發改委負責重新審核或督導各地發改部門對項目進行重視審核,依法辦理項目立項、核準、備案等手續。
(七)市住建委負責依法建設的監督管理,查處違法用地單位和施工企業非法建設行為。
(八)市人社局負責與相關單位共同對違法違紀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記錄在案。
(九)市農業局負責對違法用地損毀程度的鑒定工作,指導被損毀土地復耕。
(十)市財政局負責罰沒款和實物的入庫。
(十一)市規劃局負責在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前,暫停辦理宗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等工作。
(十二)市城投公司負責收儲土地上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
(十三)水務集團負責配合執法部門,不得向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單位或個人供水。
(十四)供電公司負責對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單位或個人采取斷電措施。
三、整改內容及措施
(一)關于違反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立項的問題。整改措施:嚴格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對市機械電子工業學校等7個立項批復或核準(備案)時間先于用地預審時間的項目,在 月底前整改到位,重新梳理各項程序、時間的關系。同時,市政府召開專題協調會,進一步理順發改、建設、國土資源、規劃、環保等部門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各縣市區要對項目建設程序拿出明確、具體的措施和意見,杜絕這類問題再發生。同時,各地發改部門要對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二)關于違法用地的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整改處理。對4宗補辦了用地手續,但未查處到位的抓緊結案。對136宗已查處但未補辦用地手續的,其中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依法查處并補辦用地手續(用地計劃不足的,組織好用地資料,向上級申請用地指標);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并處罰款(法定期限屆滿后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二是邊報邊用違法用地整改處理。對16宗已補辦手續但案件未查處到位的,抓緊查處結案;對3宗未立案查處的土地,抓緊時間補辦用地手續。三是未供先用違法用地整改處理。各縣市區要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處罰款。所有未報即用、邊報邊用的違法用地查處結案后,9月底前補辦完用地手續。國土資源部門對涉嫌違紀的責任人,移送監察部門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對涉嫌破壞耕地的責任人,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9月底移送到位。
(三)關于閑置土地的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批而未供土地整改處理。市土地儲備中心要及時將該宗地納入名城古跡保護規劃范圍,用途規劃為綠化帶,9月底前完成供地,且地上綠化建設全部到位。二是供而未用土地整改處理。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區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46號)精神,由市監察局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省鹽業公司公司等8宗閑置土地進行核查。閑置滿1年未滿2年的,征收20%的土地閑置費;閑置超過2年的,無償收回后重新公開競拍。同時,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移交監察部門處理。
(四)關于違反國家有關供地政策進行審批的問題。整改措施: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中,關于“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的規定。規劃部門要重新調整12宗土地的綠地率,對綠地率超標、投資強度達不到法定標準的項目,堅決核減非生產性用地面積,調劑給其他用地單位。縣市區要對違反供地政策進行審批的問題拿出明確整改意見和措施,規劃、國土資源部門要對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五)關于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的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欠繳出讓金。市城區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出讓金追繳,9月底前不能繳清出讓金的,依法解除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二是違規批準減免及返還出讓金。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強土地出讓金監管。對涉及違規減免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紀律責任,并于9月底前將違規減免的土地出讓金重新核定后,追繳入庫。三是違反土地出讓金“收支兩條線”。對違規收支的出讓金,全額返還入庫;涉嫌違規的責任單位和人員,要依紀追究紀律責任。四是出讓土地續期的出讓金收取標準無法律依據。公安縣要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中,關于“協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級別基準地價的70%”規定,責成相關部門按政策重新核定出讓金,9月底前追繳入庫。
(六)開展全市土地執法金秋行動。為配合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決定,9月1日-3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30天的土地執法金秋行動。對年1月1日以來的新增建設用地進行集中清理,重點核查、整頓、打擊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全面規范土地利用管理,堅決扭轉當前違法違規用地的被動局面。土地執法金秋行動的具體安排,由市國土資源局統一部署。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8月5日―8月15日)。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工作部署會,學習落實國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情況通報。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梳理存在的問題,逐件逐宗制定具體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核查整改(8月16日―9月30日)。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認真分析,舉一反三,查找問題存在的根源,查缺補漏。能及時糾正的,按照政策規定立即糾正;該完善手續的,組織人力抓緊補辦;該規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予以規范。對違法用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違法現狀,特別是要消除違法占用耕地的現象。
(三)建章立制(10月1日―10月5日)。針對核查整改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出臺耕地保護、土地征收、工業項目用地管理、土地執法等管理制度和辦法,形成管控措施嚴格、運作程序規范、方式方法正確、執法監察到位的長效機制,使土地管理走上規范化軌道。(四)督查驗收(10月5日―10月10日)。整改期間,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各地整改工作開展督查。整改工作基本結束后,各地要開展自查,認為達到要求的,在10月5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自查報告,市政府按照整改工作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檢查預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視,把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宏觀調控的要求上來,統一到確保例行督察順利驗收上來。在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責任目標,完善工作制度,確保整改按時限、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對督查通報中提出的問題,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主動牽頭,抽調專人,采取強硬措施,逐個整改,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三)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對各類違法用地行為,要及時立案依法嚴肅查處,徹底消除違法違規狀態。對在建項目供地手續不齊全,無立項批復、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的,立即停止施工。各縣市區要強化查處違法用地的主體責任,對違法用地問題嚴重的地方,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是健全各級政府土地管理責任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土地管理責任,建立各級領導干部土地管理問責機制。二是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新機制。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強對節約集約用地情況檢查,重點查處嚴重破壞、浪費、閑置土地資源的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三是健全土地違法行為監管機制。進一步落實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建立國土資源協同辦案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各地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提高違法案件查處到位率。四是完善土地執法機制。對嚴重違反土地管理工作的地區,由市政府追究該地區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的紀律責任。建立土地違法行為部門聯動遏制機制。要形成政府領導、國土資源部門牽頭、政府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齊抓共管的土地管理體系。
土地督察篇三
車輛違規整改措施
**交管大隊:
我單位車輛(車牌號:蒙**)在***公司廠區內違反了交通法規。現已對駕駛員進行了內部處罰,并記過一次。
今后我們將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違規駕駛,做到平安出行。同時我們也加強了對駕駛員交通法規的培訓,讓每一個駕駛員增強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嚴格禁止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做到不開快車,不開賭氣車。同時我們也加強對車輛性能的檢測,保養與維護,做到有故障不出行,并及時修理維護。
我們將嚴格遵守貴公司廠區內交通法規,禁止不合格車輛進入貴公司,共同維護貴公司廠區的交通秩序。
為了保證貴公司廠區交通的暢通和駕駛員自身的安全,我們有義務也有責任安全行駛。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土地督察篇四
xxxx公司
關于認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
尊敬的各部門領導:
近日接貴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由于我公司在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規教育方面有漏洞,造成以往交通行駛中有個別車輛駕駛員出現違規情況,雖然我們做了大量工作,但反映出我們工作不到位,管理力度不夠,對此公司領導深感內疚且非常重視。交管局及檢查組對我們進行了嚴厲批評,我們虛心接受,這是對我們的警示和幫助。
為確實做好我公司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我公司駕駛員隊伍建設,提高駕駛技能和綜合素質,做到文明駕駛、安全行車、杜絕或減少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切實改變機動車駕駛人員不良的駕駛習慣,現將本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改措施匯報如下:
一、積極誠懇接受安委會的教育,不斷
總結
經驗教訓,制定交通安全工作整改措施,真正做得懲前毖后。二、促使駕駛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別是加強對違反交通法規的駕駛員進行有針對的教育,進行違法公示和企業內部經濟處罰。詳情如下:
1、一年內駕駛公務車、試駕車發生首次違規者,禁止使用公務車2周,期間需公務外出的自行解決出行方式及相關費用;
2、一年內駕駛公務車、試駕車累計發生兩次違規者,禁止使用公務車4周,期間需公務外出的自行解決出行方式及相關費用;
3、一年內駕駛公務車、試駕車累計發生三次違規者,禁止使用公務車10周,期間需公務外出的自行解決出行方式及相關費用,另公司內部計大過一次。
三、
堅持在定期的工作會議上把交通安全和交通執法情況列入議程。經常進行檢查和提醒,以提高全體人員的交通守法意識。四、加強對超速、酒后駕車、闖紅燈、走禁行等十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的教育力度和經濟處罰力度,原則上來講不低于第二項中的2倍處罰或酌情增加。
五、嚴格遵守北京市車輛限號規定,禁止限號車輛出行。
六、加強對車輛的保養和維護,不讓車輛帶病上路。 以上是我公司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些整改措施,不足之處請貴單位給予批評指正!
我公司今后一定認真執行交通法規,遵守機動車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本整改措施,使我公司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出現一個新的面貌。
xxxx公司二〇一四年六月八日
土地督察篇五
土地管理13種違規違法行為
國土資源網(2007年12月26日13:40)
通過對發生在合肥市土地管理系統的職務犯罪案件的調查研究,合肥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分析出了土地系統違規違法行為的13種表現形式。分別是:
1.超出法定范圍,對經營性項目實行劃撥用地。
2.原劃撥土地已轉為經營性用地,不按法律規定向政府上繳土地收益。
3.改變用地條件需補交地價款而不補交,以及非法批準減免補交地價款。
4.未達到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投資開發條件,擅自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并得到相關行政部門批準。
5.貪污、挪用土地出讓金、租金等土地收益。
6.不按規定公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或者協議出讓結果。
7.確定出讓底價時不經集體決策。
8.泄露出讓底價。
9.低于協議出讓、最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10.擅自減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1.擅自簡化土地轉讓流程,致使國家稅收遭受損失。
12.審批權的不當行使。
13.通過轉讓地上房屋所有權,變相低價轉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督察篇六
xxx公司
違法違規經營藥品的整改報告
xx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貴局于xxxx年x月對我公司執行國家總局(20xx)x號文的檢查,現場檢查存在問題。收到省局收回我公司《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公告。從管理層到一線藥品經營業務人員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整改措施,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問題
1.為他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便利的情況:我公司自查上報xx區局,共為xx人違法經營提供票據。
2.關于從不具備藥品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藥品的情況:xx中藥材飲片有限公司原有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藥品gmp證書的有效期到xxxx年12月31日截止,該公司于20xx年x月x日重新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藥品gmp證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沒有生產藥品資格,我公司從xx中藥材飲片有限公司購進的以上中藥飲片是xx中藥材飲片有限公司在無藥品生產資格期間生產的。
xxxx
.以上違法事實區局已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對我公司進行立案查處,我公司已經積極配合區局的稽查辦案工作,并自覺執行了區局對我公司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存在問題原因剖析:
根據我公司在藥品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違法事實,我公司組織全體人員和藥品經營業務員,對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具體條款進行了全面、認真、深刻的剖析,之所以發生如此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其原因有:
1.公司管理層對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重視不夠,公司盡管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定,但執行不嚴、管理不到位,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和漏洞。認為為他人提供藥品“過票”行為,是業內的潛規則,只要藥品上游廠家正規,藥品質量有保障,下游購貨單位合法,不會出大的問題。殊不知這會給違法經營藥品的人員提供了機會,給藥品市場帶來了沖擊,給人民群眾安全、有效用藥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存在投機取巧,從中獲利的僥幸心理。在為他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票據便利,認為只是多開開票,提取一定的點,公司便可獲得一定的收益。但這種行為不僅給藥品市場的安全保障造成了隱患,同時也給國家的票據管理帶來沖擊,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流失。
三、整改措施
1.公司成立了以法人xx為組長的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布置,組織專項整改工作。
2.組織全體人員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通過學法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再次學習了國家專門管理藥品的相關規定,比如,藥品流通時的注意事項。時刻警醒自己,依法經營,守法經營。
3.清退所有掛靠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各個環節制定了“四不準”。即不準體外循環、不準設立賬外賬、不準現金結算、不準出租出借。嚴格控制“過票”行為的再次發生。
4.積極配合區局對我公司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自覺按照省、市、區局對我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堅決執行到位。
5.公司加大投入力度,籌集資金xx余萬,在 物流基地租賃xxxx平米現代化、標準化倉儲物流基地,重新規劃、布局我公司的經營地址,高規格提升我公司藥品經營的硬件和軟件設施,我們用兩個月時間,嚴格按照gsp標準,進行了新建裝修等。
6.健全gsp管理制度,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加強風險評估和控制。完善采購和銷售制度。
我公司將通過此次專項整治吸取深刻教訓,進一步加強藥品經營管理法律法規的學習理解,牢固樹立守法守規經營理念,用實際行動報答藥品監管部門領導對我公司的關心與幫助。懇請貴局領導蒞臨檢查并指導工作!
xx醫藥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