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疾病證明書 疾病證明可以補辦嗎篇一
疾病證明及病假證明管理制度
取得執業醫師證書的本院在職醫師、離退休后醫院返聘的醫師及進修醫師可開具門診疾病證明書。
一、嚴格掌握病休天數,急診為三天,門診病假一般應控制在1周之內,門診病假證明時間應根據疾病性質決定慢性病不超過一月。特殊情況者例外,休息天數應大寫,標明起止日期,如有涂改,應加蓋印簽方為有效。
二、病休證明必須是該科醫師審簽,門診病休須該科門診醫師審簽,并加蓋醫院有效病假專用公章為有效,蓋章時須持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在假期內有效,過期不予蓋章,一般不補開病休證明。
三、
疾病診斷證明中的主要處理意見,要記錄于門診病歷以備查考,并以患者的病史、體檢以及相關檢查等資料為醫學科學依據,按規定格式要求開具門診疾病證明書。四、疾病證明書的書寫應簡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就診科別等項目必須填寫齊全、清楚,內容應包括:就診日期;診斷。
五、對診斷難度大或診斷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診斷證明,更不可出具雙重診斷證明,必須進一步檢查或會診得出準確結論后再出具。
六、門診病人凡需疾病診斷證明,須持病歷,由本院主治醫師以上的專科醫師(含主治醫師)開具,加蓋醫院有效公章方為有效。
七、住院病人(或住院期間)因故需開具病情診斷證明書,應由經治醫師填寫、主治醫師審核簽字后,加蓋醫院有效公章為有效。醫務人員不得為開證明謀取私利,不得開人情證明,假證明,不得給予勞動力證明或建議。
八、凡屬于診斷證明(用于退休、離休、調換工種、意外事故等)須持有關單位證明和病歷,有院指定的專業組醫師開寫,方可蓋章,復工、復學、證明,須持本單位建議復工、復學介紹信,經本院臨床醫師檢查認可后出具證明。
上海新科醫院 2024年3月修訂
疾病證明書 疾病證明可以補辦嗎篇二
疾病證明
茲有鎮村組 姓名:性別:年齡:歲,於2024年月日因就診我院,給予處理。特此證明
醫師(簽名):
安龍縣普坪鎮衛生院
2024年月日
------------------------
疾病證明
茲有鎮村組 姓名:性別:年齡:歲,於2024年月日因就診我院,給予處理。特此證明
醫師(簽名):
安龍縣普坪鎮衛生院
2024年月日